关于开展2025年度黑龙江省概念验证中心、中试熟化平台备案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25-04-01 15:1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省科技厅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等文件精神,根据《黑龙江省概念验证中心、中试熟化平台备案管理办法》(黑科规〔2024〕16号),开展2025年度黑龙江省概念验证中心(以下简称“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熟化平台(以下简称“中试平台”)备案工作。我校为依托单位可以申请概念验证中心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一)概念验证中心申请备案应具备以下条件:

1.概念验证中心依托单位为在黑龙江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或科技园区。

2.概念验证中心具有健全的组织架构和运行管理制度,具有严格的验证项目管理体系、规范的服务流程和完善的科技保密、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等管理规范,具备提供概念验证服务的成功经验。

3.概念验证中心需组建专职运营管理团队和专家顾问团队。设概念验证中心主任1人,具有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经验。运营管理团队总人数不少于5人,主要负责运营、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能够提供场景对接、指导咨询、跟踪培训、交流推广和其他延伸配套服务。专家顾问团队总人数不少于10人,具备支撑概念验证服务的相关专业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产业分析、情报调研、场景对接、商业模式设计、项目管理、投融资规划等能力,由技术专家、产业专家、投融资及法务专家等组成。

4.建立概念验证项目库,入库项目数量不少于5个。入库项目需面向行业需求,能够解决实际生产生活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可形成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可转化的科技成果。鼓励获得国家、省和市科技计划资金立项并通过验收的基础研究项目优先进入概念验证项目库。

5.具备良好的概念验证条件和基础,拥有良好的概念验证服务相关资源和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6.概念验证中心主任不得与省级以上创新载体负责人重复

(二)中试平台申请备案依托单位为在黑龙江省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或企业,具体条件可登录省科技厅网站了解(http://kjt.hlj.gov.cn/kjt/c113905/202503/c00_31826177.shtml)。

二、申报时间

各单位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4月18日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于2025年4月18日前向科研院621提交《黑龙江省概念验证中心、中试熟化平台备案申报表》(附件1)(须盖好学校公章)和相关佐证材料(附件2)。

四、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科技厅成果二处:0451-82628432

黑龙江省工业技术研究院:0451-51165715

学校科研院:孟庆焕 0451-82190721

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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