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清洁生产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推动实现“双碳”目标中的重要作用,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编制《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正开展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征集筛选。我省正在组织相关技术遴选和推荐工作,已将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2〕13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至我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所列推荐重点领域和推荐要求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二、报送方式
(一)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按要求填报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申报表,编写技术报告和《目录》初稿,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单位于2022年5月9日前将上述材料合订胶装成册(按附件顺序排序),一式5份送至综合楼621室,同时将申报表、技术报告、《目录》初稿和证明材料电子件,打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材料电子件总大小不超过50M,邮件题目格式为“2022+行业+技术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孟庆焕
联系电话:0451-82190721/13359987030
联系邮箱:30280554@qq.com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5月5日
附件:1.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申报表
2.技术报告编写要求
3.《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目录》初稿模板及编写要求
4.证明材料要求
5.关于开展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技术推荐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