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牵头培育的“林下经济资源研发与利用协同创新中心”通过省级认定 管理员 2015-03-27 00:00 浏览次数:次 根据黑教联【2015】6号文件《关于公布2014年度黑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结果的通知》,我校牵头培育的“林下经济资源研发与利用协同创新中心”通过了2014年度黑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正式成为黑龙江省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 据悉,此次黑龙江省省级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共有39个协同创新中心参与申报,其中9个进入专家评审阶段,最终“林下经济资源研发与利用协同创新中心”等8个协同创新中心被认定为黑龙江省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文:王海波)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