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2026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的通知
管理员 2026-08-18 19:3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现将签订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及报送纸质任务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流程
  各项目负责人通过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http://111.41.51.120:8180/)在线填写任务书。
  二、时间安排
  签订任务书时间:2026年8219:00时可以进入系统填写。
  项目负责人提交截止时间:82517:00时。
  纸件计划任务书及包干制经费使用承诺书报送时间91617:00时前报送材料应为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并加盖电子印章后的任务书正式版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签订任务书项目为研究团队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A类、B类、C类)、非共识项目、联合基金重点项目、联合基金培育项目博士生项目校(院)企合作项目2025年立项
  (二)各类项目经费已在系统中设定,项目负责人仅可根据单位配套资金情况,增加“单位自有资金”金额,不可减少数额。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省拨经费12.5万元,单位匹配37.5万元;联合基金培育项目省拨经费2.5万元,单位匹配7.5万元。校(院)企合作项目需在备注中备注向入驻企业拨付项目经费比例(不可低于20%)
  (三)任务书其它内容由申请书直接导入,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如与项目申请书有变化(包括人员排序调整),应按项目申请书内容签订任务书。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登录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再按规定进行变更。
  (四)各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填写并提交计划任务书。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科技厅有权撤销立项。

(五)项目负责人需在线签署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诚信承诺书,承诺不存在“使用内容高度相近的申请书同时申报多项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等违规违纪行为。
  四、经费管理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部实行科研经费使用“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等内容。
  五、材料报送
  1、项目负责人将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并加盖电子印章后的任务书正式版(含二维码、水印),打印一式四份,项目组成员签字(“二、项目组主要研究人员”页)、项目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意见”处)、合作单位盖章。学校公章和法人签章由科研院统一加盖。任务书双面打印,应骑缝或侧面双钉装订,不得活页装订。

2、根据省科技厅工作安排,要求组织对拟资助项目是否涉及重复申报问题进行自查,自查范围至少包括近三年获得资助及当年申请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学校整理了近三年国家级项目立项及2026年申请情况,供各单位参考附件3。对自查通过的项目,在线填写任务书。请各单位组织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经主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报送,电子版文件发送至85325798@qq.com。

3、包干制经费使用情况承诺书(附件2)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纸质材料。
  各单位统一于9月16日17:00前将计划任务书纸质材料、自查报告及包干制经费使用情况承诺书送至行政楼611室各位科研秘书老师须检查所有项目任务书负责人和成员是否签字是否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技术服务电话: 0451-58688095

科研院联系人:戴放

联系电话:82191085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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