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黑龙江省盐碱耕地治理省级专家指导组成员的通知
管理员 2026-04-28 09:34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为科学有序推动盐碱耕地治理,开展技术指导培训工作,我省拟组建黑龙江省盐碱耕地治理省级专家指导组。现面向我校征集专家指导组成员,有关要求如下。

一、条件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熟悉和热心盐碱耕地治理事业,自愿加入黑龙江省盐碱耕地治理省级专家指导组,能够认真遵守工作规章制度,履行工作职责和义务,接受专家指导组的统一管理。

3.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基础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盐碱耕地治理与改良提升相关技术工作,能对盐碱耕地治理与改良提升思路、目标及技术路线、方法和运行等提供技术支持。

4.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关技术支持与指导培训工作。专家组长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专业工作20年以上,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参与第三次土壤普查盐碱地专题调查工作的人员优先考虑。专家组成员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有突出专业特长及治理经验的,技术职称可适当放宽。

(二)专业要求

黑龙江省盐碱耕地治理省级专家指导组下设盐碱耕地调查分类与规划指导组、盐碱耕地质量监测与治理成效指导组2个小组。各小组专业要求如下。

1.盐碱耕地调查分类与规划指导组。具有土壤学、土壤地理学、土壤调查、土壤发生与分类、地质学、土壤微生物、水土保持与盐碱化防治、测量学、植保育种、农田水利学、地理信息系统、资源遥感、数字土壤制图等方面的科学研究背景或工作经历。

2.盐碱耕地质量监测与治理成效指导组。具有土壤学、土壤农业化学、环境学、环境监测、水环境学、农业资源微生物学、统计学、化学分析、检验检测等方面的科学研究背景或工作经历。

二、工作职责

黑龙江省盐碱耕地治理省级专家指导组的工作职责:

1.负责对省市县参与盐碱耕地治理与改良提升的农艺、工程技术等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2.负责盐碱耕地治理与改良提升方面的数据审核、治理与改良成效汇总、专题报告的编撰及审核指导等相关工作,承担省内各级盐碱耕地治理相关技术支持工作。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版材料:申请人填写《黑龙江省盐碱耕地治理省级专家指导组成员申请表》见附件,本人签字后,学院统一汇总报送至行政楼625。“单位意见”栏由科研院统一办理用印手续。

2.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每位申请人需提交:①《申请表》电子版;②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等相关资料。每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盐碱耕地治理省级专家申报】+专家姓名。

3.专家征集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

4.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评审后,确定黑龙江省盐碱耕地治理省级专家指导组成员名单。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梦

联系电话:0451-82190726

电子邮箱:xxxydw20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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