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黑龙江)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管理员 2026-04-03 16:1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黑龙江)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要求,现就2027年度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征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黑龙江)坚持需求牵引、问题导向、成果转化导向,面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产业发展紧迫需求,围绕构建“4567”现代产业体系,充分发挥企业“出题人”作用,聚焦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痛点和堵点关键技术难题,凝练提出制约产业发展关键科学问题和引领未来发展方向的前沿科学问题,编制形成项目指南建议,应将研究成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效益作为推荐和编制指南重要评价标准,促进基础研究与企业实际需求有效衔接,推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融通发展,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二、征集领域和项目类型

本次指南建议征集领域为: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能源与化工、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海洋科学等八个领域。对量子科技、人工智能、生物制造、新材料、能源装备、航空航天、现代种业、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高端仪器、重型装备等11个重点方向予以优先支持。
  2027年度拟以“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两种形式予以资助,资助期限均为4年。其中:重点支持项目直接经费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集成项目直接经费资助强度约为1000万元/项。集成项目限生物育种、黑土保护、生物制造、智能机器人、冰雪装备等领域。本次指南征集无强制配套经费要求。
  指南建议要求
  1.需求导向。指南建议必须来源于省内企业真实需求,应契合我省产业、行业发展趋势和发展政策,体现必要、急需和紧迫性,产出的创新成果能够在我省转移转化,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有望提升我省相关产业、行业的技术水平,在国内外有比较优势及产品竞争力。
  2.科学性。指南建议应聚焦企业技术需求中的关键科学问题,提炼精准,导向明确,特色鲜明;应具备创新性,不得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应体现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特点,突出原始创新,避免偏技术应用,不得出现“开发”“研制”等非基础研究常用词汇。
  3.规范性。指南建议应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相关科学出版社规范性事项详见附件2),文字表述语句通顺、简明扼要、高度凝练,原则上为三至五句话不得超过150字
  4.包容性。指南建议应具有一定的包容性,要避免过于宽泛,或体量小而散的现象,应体现我省真实需求、科研优势和区域特色,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和相关成果,面向全国有较强竞争力。不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应保证有足够的申请团队,避免出现指向性过于明显和竞争性不够等问题。
  5.安全性。推荐指南建议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防范科研伦理、科技安全风险,不能包含涉密内容和敏感信息。
  6.学科代码。每项指南建议只能涉及一个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最新二级申请代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链接http://www.nsfc.gov.cn/p1/2931/3971/4002/gjzrkxjjsqdm2026.html),应注意申请代码与指南领域的匹配性。
  四、指南建议推荐要求
  1.技术需求。指南建议须有明确的省内企业技术需求来源,且真实有效。技术需求来源企业应是在黑龙江省域内注册的科技型企业或规上工业企业等。每个企业技术需求不超过2项,研究方向应满足市场需求,问题明晰、前景广阔,技术、成果、效果等考核指标可具体量化。技术需求来源企业须有研究成果应用前景和就地转化条件,能够配合我省高校、科研单位实施项目。
  2.指南建议。指南建议由建议人对照企业技术需求凝练提出解决瓶颈技术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和创新点,按照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格式,认真组织指南撰写。无对应省内企业技术需求视为无效建议,不予受理。指南建议内容不能与近年来国家和我省已发布指南或已支持科研项目的内容重复。每条指南须另备选2位具备同等条件的建议人(项目申请人)。鼓励省内依托单位与具有较强研究实力和研究条件的省内外科研力量、产学研联合提出指南。
  3.指南建议人。指南建议人应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依托单位的科研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应具有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项面上项目或1项重点项目以上经历或同等水平。集成项目指南建议人近10年应具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更高层次项目经历。2027年度项目申报时,指南建议人须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项目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限项要求。每名指南建议人应承诺作为实际项目申请人。每名指南建议人仅可提交1项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指南建议。对同一科研人员连续2次编制指南入选发布但未获得资助,或无合理理由不参与所编指南项目申报造成指南轮空的,2年内不得推荐为指南编制人选每个学院推荐同一个二级申请代码指南建议不得超过1项。如学校汇总后同一个二级申请代码超过3项(科技厅限制学校推荐不超过3项),学校将与学院、指南建议人沟通整合。

五、报送方式和时间

本次征集采用在线征集方式,通过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http://111.41.51.120:8180/pmshlj/default.html)填报。

企业技术需求填报系统于2026年4月10日开放,填报时间截至2026年4月2317:00时。
  指南建议填报系统于2026年4月13日开放,填报时间截至2026年4月2017:00时。
  请各单位将指南建议汇总后,于20264月2017:00前将附件1指南建议汇总表电子版、加盖公章的纸件扫描版送至综合办公楼611室;承诺函附件3)、与企业前期合作相关佐证材料(横向合作技术合同、经费到账证明等,合作申请和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书、合同书等)上传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戴放

联系电话:8219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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