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已调账科研经费自查及限时调整的通知
管理员 2025-12-22 11:10 浏览次数:

各项目负责人:

近期主管部门对科研经费检查督查提出了一些新要求、新问题,由此对照,因我校2025年涉及调账项目数量较多、金额较大,为避免调出账目后续下沉检查时发生连带或不予认定等问题(带“病”调账),现请针对2025年度已调账项目进行自查并视情况重新申请调整。相关要求如下:

一、支出可调入的项目账号应当是:横向经费(432开头账号)、已统筹使用的结余经费(715开头账号)、学校自有资金(602开头账号中属于个人名下项目,如引进人才经费、各类项目配套经费等,学院、学科公共项目不得作为个人科研项目的备调项目)。

二、本次自查及可重新申请调账的项目范围是:只限于2025年度提交并已调整完成的科研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之后调整(与之前调账申请流程一致)。

如已经调整支出至非本通知第一条指出的项目,尤其是调入需要决算、审计的纵向经费及未经学校统筹的纵向结余经费,建议重新申请调账,确保后续各类经费检查时不再确认为问题。

三、本次自查调账工作截止到2025年12月26日下班前,之后不再接受重新调整申请。

四、此次重新调账后,被调入资金项目后续接受各类检查时,发现调入账目不符合该类项目经费管理要求的,只能现金交回所涉及账目资金,无法完成二次调账。

以上情况,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

特此通知。

业务咨询联系人:

计财处:朱 双 82190184,张小慧 82191730

科研院:刘祖艳 82190806,魏焕勇 82191948


计划财务处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12月22日

 东北林业大学    科学技术研究院    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邮编: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