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签订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及报送纸质任务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流程
各项目负责人通过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http://111.41.51.120:8180/)在线填写任务书。
二、时间安排
签订任务书时间:2026年1月8日9:00时可以进入系统填写。
项目负责人提交截止时间:1月12日17:00时。
纸件计划任务书报送时间:1月29日17:00时前(报送材料应为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并加盖电子印章后的任务书正式版)。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签订任务书项目为研究团队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A类、B类、C类)、非共识项目、联合基金重点项目、联合基金培育项目。校(院)企合作项目签订项目计划书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各类项目经费已在系统中设定,项目负责人仅可根据单位配套资金情况,增加“单位自有资金”金额,不可减少数额。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省拨经费12.5万元,单位匹配37.5万元;联合基金培育项目省拨经费2.5万元,单位匹配7.5万元。
(三)任务书其它内容由申请书直接导入,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如与项目申请书有变化(包括人员排序调整),应按项目申请书内容签订任务书。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登录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再按规定进行变更。
(四)各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填写并提交计划任务书。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科技厅有权撤销立项。
四、经费管理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部实行科研经费使用“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等内容。
五、纸质任务书报送
项目负责人将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并加盖电子印章后的任务书正式版(含二维码、水印),打印一式四份,须项目组成员签字(“二、项目组主要研究人员”页)、项目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意见”处)、合作单位盖章。学校公章和法人签章由科研院统一加盖。任务书双面打印,应骑缝或侧面双钉装订,不得活页装订。
各单位统一于1月29日17:00前将计划任务书纸质材料送至行政楼611室,各位科研秘书老师须检查所有项目任务书负责人和成员是否签字,是否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合作单位公章不能是二级单位公章,应与系统中添加的合作单位名称一致)。
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技术服务电话: 0451-58688095
科研院联系人:戴放
联系电话:82191085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