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25-10-21 08:50 浏览次数:

学校各文科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要求,我校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14.心理学;15.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

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上述“13.教育学整合设置,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专区具体奖项设置和数量、申报资格和要求、申报单位和名额、申报办法和程序等单独安排,详见附件3-5。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奖项设置和数量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青年成果奖。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按照确保质量原则,允许各学科、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和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11日至202412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实施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附件2)。

三、申报单位和名额

(一)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指标为6

四、申报办法和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不含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填报。通过校内评审的成果由科研院统一上传到申报系统中。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二)申报者可访问(无需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要求填写、打印后提交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 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 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 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 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

五、纸质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均为9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9份(可用复印件)。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3.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六、补充说明

1.与省奖不同,教育部奖不接受丛书类成果整体申报;

  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doc须使用Windows版的微软Word页面视图(或打印布局)下进行编辑,不支持WPS和苹果MacWord

  3. 如果打开解压后的Word文件时,遇到Word提示安全提示:已阻止宏运行,因为文件来源不受信任,请先关闭Word软件,再到资源管理器中在这个.doc文件名上单击鼠标右键,打开属性对话框,在对话框靠下的位置,勾选上解除锁定,并按确定即可。

  4. 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七、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办法

  (一)奖项设置和数量

  本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以下简称专区)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一、二、三等奖。专区奖励数量为190项。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类、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和要求

  参评成果范围为202111日至20241231日期间著作、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已获上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成果除外。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专区评奖工作实施办法(附件4)有关规定。

  (三)申报单位和名额

  专区评奖采取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名额1项。

  (四)申报办法和程序

  专区评奖采取网上申报。全规办官方网站(https://onsgep.moe.edu.cn)的评奖申报系统为专区评奖申报的网络平台。

  申报者访问(无需登录)全规办评奖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专区申报评审表》)进行填写。申报者个人须对提交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八、申报时间安排

  1.校内申报时间:1020-1110日,请将《申报评审表》(DOC格式)、成果(PDF格式)、证明材料(PDF格式)、师德评价情况表(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供)报到科学技术研究院

  2.第一轮公示:预计1111-15日。

  3.校内评审:如果校内申报数量超出限额,科研院预计将在1117日前后组织校内预审。

  4.第二轮公示:预计1121-30日。

  5.纸质材料报送:预计1120-26日,综合办公楼617

 

非专区申报联人:范金凤  0451-82191659       kjc@nefu.edu.cn

 “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联系人:雷鸣  0451-82192082  401873550@qq.com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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