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科技伦理证明审查工作,保障科研成果的安全性与可靠性,现将科技伦理证明审查流程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科技伦理证明审查工作旨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人类受试者权益、促进科技健康可持续发展。审查范围涵盖各类涉及人类受试者、实验动物、基因编辑、人工智能等具有伦理风险的科技项目及公开发表论文。
一、申请环节
项目负责人、文章作者需在项目启动、论文发表前至少30个工作日,通过提供相关证明及审查材料,向东北林业大学科技伦理委员会提出审查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项目的详细介绍,如研究目的、研究方法、预期成果等;涉及人类受试者的项目,还需提供受试者招募方式、知情同意书等相关材料;涉及实验动物的项目,要说明动物的来源、饲养条件、实验操作等情况;论文发表申请需提供论文全文、研究伦理声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受理与初审
校科技伦理委员会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规定时间内,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查。若材料不完整,会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文章作者补充材料;若材料符合要求,则进入正式审查阶段。
三、正式审查
将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包括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对项目、论文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专家们将依据相关的伦理准则、法律法规,对项目、论文的伦理合理性、风险可控性等方面进行评估,并提出审查意见。
四、审查结果反馈
审查结束后,校科技伦理委员会将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项目负责人、论文作者。若项目通过审查,将出具科技伦理审查证明;若项目、论文存在伦理问题,需项目负责人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重新申请审查。
请各相关单位和人员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科技伦理证明审查工作。对于违反科技伦理规定的项目,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东北林业大学伦理审查证明
东北林业大学科技伦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