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一届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25-10-02 11:51 浏览次数:

 

学校各有关单位:

第二十一届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通知(附件1—附件7)。

2.申报时要求:

1申报成果时限:202111—20231231(正式出版的以第一版印刷时间为准,多卷本著作的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间为准;课题报告以结项时间为准;对策建议以印发时间为准)之间的科研成果。

特定时限:历届评奖中从未参评的申报者,其成果规定年限可放宽至20161120201231之间。

2101日—109日。申报者按照评奖工作方案(附件1)、实施细则(附件2)和申报材料要求(附件6)准备申报材料。

31010日—1020日。申报者注册登录“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系统”(http://210.46.97.202/),按系统提示与要求,录入申报信息。

41021日—1024日。申报者报送材料,学校审核(请各学院秘书老师汇总后统一报到科学技术研究院)。

51025日。学校统一报送申报材料至省评奖办。

3.特别提示

1)申报者只限报1项,不得重复申报。

2)关于青年成果。要求成果发表(结项)时年龄在 40 岁及以下,合作成果需所有作者均在40周岁及以下方可申报青年。须提交本人及合作者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放入实名档案袋中。

3)关于匿名,需要全部隐去可能暴露身份的信息,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书脊、前言、后记、正文、引文、参考文献、证明等凡是出现作者姓名、照片、单位等反映作者身份的地方;特别是《申报表》,申报人信息和成果介绍须单面打印,成果介绍相关页须匿名。

4)成果申报不缴纳任何费用。

 

人:范金凤  杨凤武  

联系电话:0451-82191659(与手机绑定)  0451-82190105

电子邮箱:kjc@nef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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