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征集2026年中央财政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储备库入库项目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中央财政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入库工作,现征集2026年中央财政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储备库入库项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项目的内容与依托成果关联紧密,依托成果来源于国家林草科技推广成果库(成果库网址:https://chengguoku.forestry.gov.cn),在成果权属等方面无异议,优先选择2018年以来的科技成果。标准化的推广要依托2个及以上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进行实施。
2.项目主持人必须是学校的正式在编人员,出生日期为1968年2月28 日以后,副高级以上职称。正在实施的中央财政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再申报新的推广项目。
3.项目建设使用的土地应为国有土地。
二、支持方向及项目规模
围绕林业草原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对科技的重大需求,在林草良种培育、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经济林和林下经济、林草生态保护修复、林草灾害防控、自然保护地建设、林草机械等领城开展先进实用技术成果的推广。
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实施期为3年。
重点项目应围绕国家林草局重点支持方向和省林草局中心工作进行成果集成推广示范,项目金额500万元。
一般项目是单项先进实用技术成果的推广示范,项目金额100万元。项目应突出自身特色,避免简单重复。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所依托的成果属于“秘密”级(在成果“鉴定证书”封面有“秘密”字样的成果)的项目,上报材料的电子版只可采用光盘报送,不可通过邮件、微信、QQ等网上方式报送。
2.《2026年中央财政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申报书》(编制大纲见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1份及电子版。
3.《2026年中央财政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见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1份及电子版。
4.《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1份及电子版。
5.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
四、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各单位纸质申报材料请邮寄至省林草局科技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科技处邮箱(涉密成果除外)。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21 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潘拓野。
联系电话:0451-82191057;18945108023。电子邮箱:ptynefu@163.com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