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东北林业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管理办法》《东北林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等相关制度要求,现对我校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及其转化事宜公示如下:
一、成果简介
成果名称:一种净味抑烟沥青及其制备方法
成果类型:发明专利
证 书 号:ZL202111144793.0
所有权人:东北林业大学
发 明 人:徐永丽;杨松翰;原杰;郝向炜;谭洪亮;周吉森
成果简介:提供了一种净味抑烟沥青及其制备方法,拟解决现有技术中沥青烟抑制效果不明显的技术问题。通过多种材料的混合配方,实现了沥青烟和刺激性味道的抑制,效果非常显著,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和市场价值。
二、成果转化情况
转化方式:实施许可
受 让 方:哈尔滨明运科技有限公司
转化金额:人民币陆拾叁万元整
定价方式:协议定价
三、成果赋权情况
赋权申请代表:徐永丽
赋 权 类 型:使用权
赋权比例:东北林业大学5%,95%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4日—2025年6月28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赋权及交易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孟庆焕
联系电话:0451-82190721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