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25-03-11 08:10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1.单位提名。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学校直接提名。

2.专家或组织提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 3 人联合提名 1 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 1 名青年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辖的有关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 1 名青年奖人选。鼓励提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急需的青年人才。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公开发表,工程技术奖项目应当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教育部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 2025 年度教育部自然科学奖、工程技术奖。

6.青年奖男性被提名者当年未满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被提名者当年未满38周岁(1987年1月1日出生)。

二、提名程序

1.学校直接提名

请各学院于2025年3月14日(星期五)17:00前将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发送至邮箱kjc@nefu.edu.cn

按提名工作手册中奖项模板填写《提名书》(附件1),如实、准确、完整填写。请候选项目、候选人所在学院于2025年3月17日(星期一)17:00前提交推荐材料,包括纸质版《提名书》(含附件)一式五份报送到科学技术研究院(综合办公楼617室)。

学校将根据提名名额和校内各单位推荐情况组织校内评审,确定学校直接提名项目和人选。

2.专家或学术组织提名

按照教育部和提名专家、提名学术组织的通知要求开展申报工作。在确定取得提名权后,请通过候选项目、候选人所在学院于2025年3月14日(星期五)17:00前将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发送至邮箱kjc@nefu.edu.cn。

(二)提名书在线填写

校内评审结束后,将为学校直接提名的候选项目和候选人发放提名号;专家或学术组织提名的候选项目和候选人请联系专家或学术组织获取提名号。候选项目和候选人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管理信息系统(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并于2025年3月25日(星期二)17:00前完成系统填报和提交。

(三)提名公示

按照通知要求,所有提名项目必须在项目所有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完成人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不一致,则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均须公示)。

请申报和参与申报的候选项目、青年奖候选人于2025年3月17日(星期一)12:00前将公示材料发送至邮箱kjc@nefu.edu.cn,学校将进行统一公示。

三、材料报送

请候选项目、候选人所在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完整,所有报送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并对候选项目完成人、候选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及学术道德等情况进行审查。

请于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17: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到科学技术研究(综合办公楼617室)

 

人:范金凤

联系电话:0451-82191659

   箱:kjc@nef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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