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2024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的通知
管理员 2024-12-12 16:01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24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已确定,现就签订《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计划任务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负责人通过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http://111.41.51.120:8180/pmshlj/default.html)在线填写计划任务书,填报时间为12139:00121724:00

二、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省拨经费50万元;优秀青年项目省拨经费10万元;联合引导项目省拨经费5万元,单位匹配5万元;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省拨经费12.5万元,单位匹配37.5万元;联合基金培育项目省拨经费2.5万元,单位匹配7.5万元。各类别项目单位匹配经费请填写在2024年度单位自有资金处。

三、按照强化绩效管理和突出成果转化导向相关要求,项目负责人须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对任务书中“四、预期研究的成果和水平”即绩效目标内容进行重新填写,预期成果指标和水平不得低于申请书内容,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四、任务书其它内容由申请书直接导入,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如与项目申请书有变化(包括人员排序调整),应按项目申请书内容签订任务书。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登录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再按规定进行变更。

五、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部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等内容。

六、年度计划请按四个年度填写,分别为2024年、2025年、2026年和2027年。

七、计划任务书经学校、省科技厅审核并加盖电子印章后(请注意省科技厅未加盖电子印章前,不要打印),打印四份(双面打印,含二维码、水印),侧面双钉装订,不得活页装订。项目组成员签字(“二、项目组主要研究人员”页)、项目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意见”处)、合作单位盖章,依托单位公章由学校统一加盖。纸质计划任务书一式四份、科研项目经费包干使用个人承诺(见附件1,本人签字)一式一份请于122711:00前由科研秘书汇总后送至综合办公楼611室。  

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技术服务电话: 0451-58688095

联系人:戴放

联系电话:82191085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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