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高层次科技创新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省科协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度黑龙江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数量及资助金额
本次黑龙江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计划选拔不超过20名人选进行资助培养,资助每位被托举人经费5万元,培养周期为2年。
二、人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研诚信规范,具有优良学风;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
(二)年龄在32周岁(含)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职在黑龙江省工作的中国籍公民;女性或医学领域的人选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在自然科学领域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的一线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四)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突出的科研潜质,有独立完成科研项目的能力,有承担或参加国家及行业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或是推荐单位拟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人才。
(五)以下情形不作为托举工程资助对象:已被认定为黑龙江省ABCD类高层次人才的;曾入选过本托举工程的。
三、人选推荐
(一)推荐单位。我校推荐单位为东北林业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二)推荐名额。我校可向省科协推荐1人,请各单位限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学校评选。
(三)项目实施单位。被托举人确定后,其所在工作单位即为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其他具体事项。详见《黑龙江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负责对所推荐人员材料进行审查、汇总和报送,报送材料包括:
(一)提名函1份。内容应包括提名人选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名人选工作单位及职务、遴选过程、公示情况及结果。
(二)《2024年度黑龙江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人选汇总表》(附件2)1份。
(三)推荐表一式7份。《2024年度黑龙江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人选推荐表》(附件3),推荐表需签字盖章,装订成册(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装订。
(四)附件材料1份。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主要包括:
1.目录;
2.身份证复印件;
3.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及专著:候选人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专著中发表的重要论文及专著的首页及版权页复印件;
5.知识产权证明复印件;
6.重要获奖证书:有代表性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7.保密审查证明1份,由候选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
8.其他:有助于评价候选人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准备纸质版和电子版。
请各单位务必于2024年10月22日前发送电子版材料(Word版本)到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学校评选结束后,被推荐人按要求准备纸质材料。
联系人:刘劲风 电话:0451-82191946
材料接收邮箱:liujf@nef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校科协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