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推荐移动信息网络领域专家的通知
管理员 2024-08-23 13:3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部移动信息网络领域专家库建设,支撑国家有关科技计划部署和项目评审、过程管理、综合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现征集相关领域专家,有关事项如下:

一、领域范围

(一)无线技术:如大规模天线、调制编码等无线技术,通信感知融合、天地融合等跨域融合技术,毫米波、太赫兹等新型频谱技术等领域;

(二)网络技术:如新型网络架构、算力网络、分布式自治网络、光通信等领域:

(三)整机设备:如核心网、基站、终端(如智能手机、XR 终端、机器人、物联网行业终端)等领域;

(四)芯片器件:如射频芯片、基带芯片、天线、关键元器件(AD/DA、功放、滤波器、光通信等)等领域;

(五)操作系统:如终端操作系统、物联网操作系统等领域:(六)卫星通信:如星载通信系统、星上通信器件等领域;

(七)人工智能:如通信与AI融合等领域;

(八)网络与信息安全:如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密码应用、安全评测、隐私保护等领域;

(九)仪器仪表:电气性能测试仪表、光学性能测试仪表、机械物理测试仪表、环境可靠性测试仪表等领域;

(十)行业应用:如车联网、工业互联网、能源、医疗、教育、文旅等领域。

二、专家要求

(一)专家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学术造诣,客观公正、信誉良好,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具备评审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能力和水平,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移动信息网络领城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国家实验室等单位学术专家,原则上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或相当职称,作为负责人承担过中央财政支持的相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或是相关领域国家科技奖励获得者,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学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移动信息网络领域相关央企、领军企业、科技型公司及相关科研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单位产业专家,长期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高级科研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等,原则上应具有高级或同等级别职位,是相关领域国家科技奖励获得者,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专家可适当放宽条件。(四)身体健康,有精力有时间参与相关工作。

三、报送方式

请各学院汇总推荐专家信息,并填写专家推荐表(见附件),每个领域符合条件的推荐专家不超过3名。若无符合条件的人员,无需报送。请于8月27日上午11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专家推荐表反馈。

联系人及电话:宁礼佳,15104653409(微信同号)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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