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征集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储备库入库项目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省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入库工作,现征集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储备库入库项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项目的内容与依托成果关联紧密,依托成果来源于国家林草科技推广成果库(见附件5),在成果权属等方面无异议,优先选择2018年以来的科技成果。标准化推广依托2个及以上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进行实施。
2.项目主持人必须是学校的正式在编人员,年龄57周岁以内,职称为副高级以上。正在实施的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申报项目的主持人。
3.项目建设使用的土地应为国有土地,项目实施期为3年,项目金额按80万元申报。
二、支持方向
围绕林业草原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对科技的重大需求,在林草良种培育、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林草生态保护修复、林草灾害防控、自然保护地建设、木材和林化产品加工利用、林草装备、林草信息化建设等领城开展先进实用技术成果的推广。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所依托的成果属于“秘密”级(在成果“鉴定证书”封面有“秘密”字样的成果)的项目,上报材料的电子版只可采用光盘报送,不可通过邮件、微信、QQ等网上方式报送,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申报书》(编制大纲见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1份及电子版。
3.《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见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1份及电子版。
4.《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1份及电子版。
5.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
四、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请申报人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631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ptynefu@163.com 涉密成果除外)。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潘拓野 0451-82191057
电子邮箱:ptynefu@163.com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