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 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招标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24-05-04 12:4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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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挥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在学科扶持、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咨政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按照《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专项课题管理办法》,由省社科联与省级学术交流基地联合组织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招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拟招标课题共82项,单项课题经费资助额度为1万元。申报课题需从《2024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公开招标选题一览表》中进行选择,不得更改课题名称。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进行投标:

1.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国情、省情,对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问题和学术前沿问题,有相关研究成果

3.具备实施课题研究的精力和时间条件,能够按期完成保证质量。担任过专项课题负责人的,其课题应已结题且验收结论为优秀或良好。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限1项课题,且不得作为其他课题组成员参加申报申报以外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

2.课题申报材料构成:

12024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申报书及汇总表

2)相关佐证材料。

报送时,电子版材料请按上述顺序签字盖章后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申报材料命名为“课题编号 申报人姓名”。

3.课题申报单位应及时、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将课题申报书于2024516日统一报送至行政楼617室盖章,取回扫描后,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及汇总表于517日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1837271524@qq.com)。

4.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在投标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通报单位,撤销立项,3年内不得参与省社科联组织的各类立项评奖活动。

5.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517日,逾期不再接收。

四、其他事宜

1.本次招标课题的选题主要来源于各省级学术交流基地,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为立项之日起6个月。拟题单位对课题研究加强把关指导,参与组织课题过程管理、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

2.立项评审时在同等条件下对以下情况给予优先考虑:

1)课题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熟悉课题研究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有良好的研究基础或决策咨询经历。

2)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有国内或省内知名专家学者参与,具有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等特点,能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展研究工作。

3)课题申报单位能够对课题研究给予积极支持,开展课题实地调研工作具有便利条件。

4)课题申报人担任过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负责人且课题验收结论为“优秀”。

3.请各单位对课题申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按照专项课题管理办法和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


联系人:刘小羽

联系电话:82190736

邮箱:183727152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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