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研究阐释,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对民族工作的最新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创新推进民族领域基础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现启动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委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24年支持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面向新时代民族工作重大需求,深入研究阐释新时代党的民族理论,为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更好服务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和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理论创新。课题研究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进一步推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进一步推动党的创新理论不断发展。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以服务两个大局为目的,直面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建设与民族工作实践中迫切需要破解的重点难点问题,瞄准主要问题,把问题讲深讲透。
三是坚持务实管用。鼓励发挥多学科优势进行集智攻关研究,深入调查把情况摸准摸透,提出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对策措施。
三、资助额度
本次申报是招标项目,根据评审情况确定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支持经费1万元,一般项目支持经费5千元,立项数量根据申报总数、财政实际拨款经费等情况决定。课题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须根据省民宗委批准的资助额度编制经费预算,并报省民宗委审批后实施。
四、申报条件
(一)课题负责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课题负责人须保证所申请的课题原创性,无知识产权争议。
(二)课题申报内容。申报人须填写《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24年支持课题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报课题的选题条目等内容,详见《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24年支持课题选题方向》(附件2)。申报时可使用选题方向题目,也可结合自身研究方向重新拟定题目(如自拟题目需标注所属选题方向的项目编号)。申报内容须具有较强的理论创新性,或对策性、应用性、现实性比较强且已经有比较深入研究的成果,须已完成实际研究工作的50%。
(三)课题申报要求: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对本次课题申报作如下限定:
1.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至多两个课题申请。已承担省民宗委研究项目但尚未提交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2.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表》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3.不得用已受过国家各类基金项目、教育部各类研究项目、省社科项目等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或阶段性成果进行申报。不得用已公开发表决策咨询类刊物采纳的研究成果申报。不得用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的成果申报。
五、进度要求
研究团队于2024年8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并提交论文至申报单位科研部门,申报单位统一汇总后报省民宗委研究室,由省民宗委研究室组织评审。
六、材料报送
课题申请团队自行下载《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填写《申报表》、《申请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24年支持课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见附件3),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各单位要严格把关。不接受个人申报。
2024年5月17日前,请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将纸质版《申报表》(一式3份)及《一览表》送至行政楼617室,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表》及《一览表》(均为Word文件格式)。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小羽
联系电话:82190736
邮箱:1837271524@qq.com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