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以下简称中央高校项目),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中央高校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清理2020-2021年立项的中央高校项目中超期未结的项目
1、清理范围
2020年立项的中央高校B-D类项目、2021年立项的D类乡村振兴项目。
2、验收方式
2020年立项的中央高校B类项目由各相关学院组织结题。
2020年立项的中央高校C-D类项目、2021年立项的D类乡村振兴项目由学校组织结题。
各类别项目清单将单独发送,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注意查收。
3、相关要求
(1)学院组织结题的项目类别负责人需向学院提交结题报告(包括已产出成果尚未符合计划书约定要求的项目),各学院要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依托学院组织专家根据项目实际成果产出情况,结合计划任务书的预期成果进行评审,给予各项目结题或终止评定,并将评定结果统一反馈至科研院复核、备案,如项目终止请在结题报告专家意见处填写终止原因及结论。
提交材料:包括各单位《B类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与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一份、结题报告电子版与纸质文件一式2份,纸质报告应为学院结题验收专家组、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的文件。
该清理工作完成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
(2)学校组织结题的项目类别负责人需提交结题报告(包括已产出成果尚未符合计划书约定要求的项目),各学院要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由学院统一提交至科研院,由学校组织专家根据项目实际成果产出情况,结合计划任务书的预期成果进行评审,给予各项目结题或终止评定。
提交材料:包括各单位《C、D类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与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一份、结题报告电子版与纸质文件一式2份,纸质报告应为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的文件。
该清理工作完成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
4、注意事项
超期未结的项目不允许申请延期,只能评定结题或终止。
被评定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中央高校项目。
二、组织2021年度立项的中央高校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2021年立项的中央高校B类项目执行期至2024年7月、C类与D类项目执行期至2024年9月,2022年立项的D类乡村振兴项目执行期至2024年9月,以上项目可以提前参加本次结题验收。
1、结题验收范围
2021年立项的中央高校B-D类项目与2022年立项的D类乡村振兴项目。
2、验收方式
2021年立项的中央高校B类项目由各学院组织结题。
2021年立项的中央高校C-D类项目、2022年立项的D类乡村振兴项目均由学校组织结题。
各类别未结项目清单将单独发送,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注意查收。
3、相关要求
(1)学院组织结题的项目类别负责人需向学院提交结题报告(包括已产出成果尚未符合计划书约定要求的项目),各学院要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依托学院组织专家根据项目实际成果产出情况,结合计划任务书的预期成果进行评审,给予各项目结题或终止评定,并将评定结果统一反馈至科研院复核、备案,如项目终止请在结题报告专家意见处填写终止原因及结论。
提交材料:包括各单位《B类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与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一份、结题报告电子版与纸质文件一式2份,纸质报告应为学院结题验收专家组、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的文件。
该项工作完成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
(2)学校组织结题的项目类别负责人需提交结题报告(包括已产出成果尚未符合计划书约定要求的项目),各学院要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由学院统一提交至科研院,由学校组织专家根据项目实际成果产出情况,结合计划任务书的预期成果进行评审,给予各项目结题或终止评定。
提交材料:包括各单位《C、D类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与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一份、结题报告电子版与纸质文件一式2份,纸质报告应为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的文件。
该项工作完成截止时间2024年4月25日。
4、注意事项
被评定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中央高校项目。
三、材料报送
纸质版材料由学院统一提交至综合办公楼617室,电子版材料由学院汇总后发至邮箱1837271524@qq.com。
中央高校A类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由研究生院另行安排。
科研院联系人:刘小羽
联系电话:82190736
邮箱:1837271524@qq.com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