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24-04-07 09:21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以下简称中央高校项目),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中央高校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清理2020-2021年立项的中央高校项目中超期未结的项目

1清理范围

2020年立项的中央高校B-D类项目2021年立项的D类乡村振兴项目。

2、验收方式

2020年立项的中央高校B类项目由各相关学院组织结题。

2020年立项的中央高校C-D类项目2021年立项的D类乡村振兴项目由学校组织结题。

各类别项目清单将单独发送,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注意查收。

3相关要求

1学院组织结题的项目类别负责人需向学院提交结题报告(包括已产出成果尚未符合计划书约定要求的项目),各学院要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依托学院组织专家根据项目实际成果产出情况,结合计划任务书的预期成果进行评审给予各项目结题或终止评定,并将评定结果统一反馈至科研院复核、备案,如项目终止请在结题报告专家意见处填写终止原因及结论。

提交材料:包括各单位《B类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与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一份、结题报告电子版纸质文件一式2,纸质报告应为学院结题验收专家组、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的文件。

清理工作完成截止时间202458

2学校组织结题的项目类别负责人需提交结题报告(包括已产出成果尚未符合计划书约定要求的项目),各学院要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由学院统一提交至科研院,由学校组织专家根据项目实际成果产出情况,结合计划任务书的预期成果进行评审,给予各项目结题或终止评定。

提交材料:包括各单位《CD类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与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一份、结题报告电子版纸质文件一式2纸质报告应为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的文件。

清理工作完成截止时间2024425

4注意事项

超期未结的项目不允许申请延期,只能评定结题或终止。

被评定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中央高校项目。


二、组织2021年度立项的中央高校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2021年立项的中央高校B类项目执行期至20247月、C类与D项目执行期至20249月,2022年立项的D乡村振兴项目执行期至20249月,以上项目可以提前参加本次结题验收。

1、结题验收范围

2021年立项的中央高校B-D类项目与2022年立项的D乡村振兴项目。

2、验收方式

2021年立项的中央高校B类项目由各学院组织结题。

2021年立项的中央高校C-D类项目2022年立项的D乡村振兴项目均由学校组织结题

各类别未结项目清单将单独发送,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注意查收。

3相关要求

1学院组织结题的项目类别负责人需向学院提交结题报告(包括已产出成果尚未符合计划书约定要求的项目),各学院要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依托学院组织专家根据项目实际成果产出情况,结合计划任务书的预期成果进行评审,给予各项目结题或终止评定,并将评定结果统一反馈至科研院复核、备案,如项目终止请在结题报告专家意见处填写终止原因及结论。

提交材料:包括各单位《B类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与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一份、结题报告电子版纸质文件一式2,纸质报告应为学院结题验收专家组、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的文件。

工作完成截止时间202458

2学校组织结题的项目类别负责人需提交结题报告(包括已产出成果尚未符合计划书约定要求的项目),各学院要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由学院统一提交至科研院,由学校组织专家根据项目实际成果产出情况,结合计划任务书的预期成果进行评审,给予各项目结题或终止评定。

提交材料:包括各单位《CD类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与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一份、结题报告电子版纸质文件一式2纸质报告应为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的文件。

该项工作完成截止时间2024425

4注意事项

被评定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中央高校项目。


三、材料报送

纸质版材料由学院统一提交至综合办公楼617室,电子版材料由学院汇总后发至邮箱1837271524@qq.com


中央高校A类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由研究生院另行安排。



科研院联系人:刘小羽

联系电话:82190736

邮箱:1837271524@qq.com

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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