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4年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黑市监函【2023】59号)(简称通知)要求,请结合我校实际,围绕该《通知》中立项的重点领域进行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项目申报单位制定地方标准应当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质量效益、生态效益,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适应黑龙江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
二、征集范围
(一)在工业、农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满足黑龙江省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的地方标准。
(二)推动黑龙江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重点制修订的地方标准。
(三)落实国家重要战略部署、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专项规划中所需的地方标准。
三、立项重点
(一)围绕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探索构建全要素、全链条、多层次的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重点在粮食安全、黑土地保护利用、种子安全、优质高产粮食生产、高附加值经济作物生产、饲草料生产、规模化养殖、卫生防疫、农业科技创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服务等领域开展地方标准立项。
(二)围绕“4567”现代产业体系标准需求,加快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制,重点在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新材料、高端装备、农机装备,能源、化工、食品、医药、汽车、轻工,信息服务、现代金融、现代物流、服务型制造、旅游康养、养老托育、文化娱乐等领域开展地方标准立项。
(三)围绕强化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标准化建设,重点在区域协同、林草、水利、生态环境治理、清洁生产技术、绿色低碳生产生活、资源综合利用、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开展地方标准立项。
(四)围绕建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体系,重点在数字政府、政务服务、气象服务、家庭服务、公共体育、公共安全、新型城镇化、城市管理、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开展地方标准立项。
四、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详细填写《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汇总表》、《黑龙江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及拟立项地方标准草案等材料纸质版4份报科学技术研究院知识产权与奖励办公室(综合办公楼617室),同时请将电子版(汇总表为excel格式)报送指定邮箱,截止时间2023年12月8日17:00前。
联系人:范金凤, 联系电话:0451-82191659
邮 箱:kjc@nef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