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院、室、中心):
根据《碳中和专项科学基金项目合作协议》和《科学技术研究院碳中和专项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流程》相关规定,我校现开始组织申报2023年度东北林业大学碳中和专项科学基金项目。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内容,认真组织,择优申报。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碳中和专项科学基金项目”的设立,是我校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部署的又一重要举措,能够有效促进产教融合创新机制形成,推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助力学校“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我校碳中和专项科学基金主要用于资助我校教师在碳中和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工作。
二、资助期限和资助强度
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资助强度一般不超过60万元/项。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实事求是地选择资助期限和提出资金需求。
三、申请要求
(一)资助重点详见2023年度东北林业大学碳中和专项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学校内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碳中和专项科学基金项目:
1.具有碳中和研究的工作基础或者承担相关课题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三)有下列情况的项目碳中和专项科学基金不予资助:
1.与项目指南关联度不高的项目;
2.与国家科技计划、国家自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省部级(含教育厅及哈尔滨市科技局)科技计划及自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等选题重复,或与企事业单位已有成果、已公布有重大进展的科研项目重复的研究项目;
3.与国际上已做过的工作重复的研究项目(能够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除外);
4.已获得碳中和专项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在研项目主持人,在项目执行期内再次申报的项目。
四、受理的时间及要求
(一)请各依托单位依据项目指南做好顶层设计,系统规划,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和推荐。
(二)各依托单位向科研院提交材料包括:
1.各单位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1份。
2.申请书(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7份。
上述材料请于2023年11月20日17:00前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623室。
联系人:宁礼佳 联系电话:82190726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