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材料公示 管理员 2023-09-19 08:50 浏览次数:次 我校依据《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细则》文件要求,现将“林业生物制剂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材料在行政楼617室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9月19日至25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到现场查阅评估材料,对评估材料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不接受匿名举报。 联系电话:82190718、82190348 2023年9月19日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