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红色文化研究专项)招标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23-09-01 16:46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发挥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在学科扶持、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咨政服务等方面的作用,由省社科联与省级学术交流基地联合组织开展2023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红色文化研究专项)招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本年度拟招标课题共84项,其中基地专项75项,红色文化专项9项,单项课题经费资助额度均为1万元。申报课题需从《2023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红色文化研究专项)公开招标选题一览表》中进行选择,不得更改课题名称。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进行投标:

1.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熟悉国情、省情,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性问题和学术前沿性问题,有相关研究成果。

3.具备实施课题研究的精力和时间条件,确保课题完成时间和质量。如担任过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含专项课题)负责人,则课题需完成结题且验收结论为“良好”及以上。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每人只限投标1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同一人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

2.课题申报材料构成:

12023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申报书;

2)相关佐证材料。

报送时,电子版材料请按上述顺序签字盖章后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申报材料命名为“课题编号 申报人姓名”。

3.课题申报单位应及时、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将课题申报书于97日统一报送至行政楼614室盖章,取回扫描后,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及汇总表于98日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xujia_nefu@qq.com

4.凡在课题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向课题申报单位反馈情况并追究责任。对获准的课题立项予以撤销,3年内禁止申报人参与省社科联组织的各类立项、评奖活动。

5.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98日,逾期不再接收。

四、有关要求

1.本次招标课题的选题主要来源于省级学术交流基地及红色文化研究中心,拟题单位对课题研究加强把关指导,参与组织课题过程管理、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工作。课题结题时间有明确要求,立项后未经批准同意不予延期。

2.中期检查:基地专项课题研究周期过半,将组织中期检查,重点考察课题组与拟题单位对接情况、课题组开展调查研究情况、研究任务和计划落实情况、课题变更等,并提交阶段性成果至少1项。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课题结题验收评价的重要依据。

3.课题结项:基础理论类研究课题,应以研究报告(8000字)、论文(省级及以上级别刊物)或著作三项中至少一项为结项最终成果;应用实践类研究课题,应以对策建议为结项最终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刊发在核心期刊及以上,或被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科学决策采纳应用,或被省级以上主要领导肯定批示,在解决国家战略需求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实践中有成效,验收结论原则上为良好及以上。

4.请各单位对课题申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按照课题管理办法和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

联系人:许佳

联系电话:82190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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