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储备库入库项目的通知
管理员 2023-07-07 14:53 浏览次数:

学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征集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储备库入库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征集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储备库入库项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项目的内容与依托成果关联紧密,依托成果须选自国家林草科技推广成果库(成果库网址:http://124.205.185.86:8080/sso/login),在成果权属等方面无异议,优先选择2018年以来的科技成果。

2.项目主持人必须是我校的正式在编人员,年龄57周岁以内,职称为副高级以上。正在实施的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申报项目的主持人。

3.项目建设使用的土地应为国有土地,项目实施期为2至3年,项目金额按80万元申报。

二、支持方向

围绕林业草原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对科技的重大需求,在林草良种培育、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林草生态保护修复、林草灾害防控、自然保护地建设、木材和林化产品加工利用、林草装备、林草信息化建设等领城开展新技术的示范与推广,发挥林草科技引领、示范作用。

三、申报材料

1.《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申报书》(编制大纲见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1份及电子版。

2.《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见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1份及电子版。

3.《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1份及电子版。

4.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材料一式1份及电子版。

四、申报方式及联系方式

申报人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ptynefu@163.com。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潘拓野;

联系电话:0451-82191057;

电子邮箱:ptynefu@163.com。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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