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度新一轮黑龙江省“双一流”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孵化、培育项目)的通知
管理员 2023-05-19 11:09 浏览次数:

学校各科研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征集2023年度新一轮黑龙江省“双一流”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孵化、培育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

此次征集项目须围绕黑龙江省“4567”现代产业体系布局,聚焦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新材料、高端装备、智能农机、能源、化工、食品、医药、汽车、服务型制造等领域。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中央部委属高校须联合企业和省属高校(着重考虑省属“双一流”重点建设高校、重点建设学科高校)等单位牵头申报。

三、项目分类分档

建设项目分“产业项目”、“孵化项目”和“培育项目”三类,A、B、C三档。此次项目征集涉及“培育项目”和“孵化项目”两类,“培育项目”须具有高水平重要创新成果且具备可转化与产业化前景,通过培育实现成果省内产业化落地,创造经济社会效益;“孵化项目”须处于孵化阶段,成熟度很高,具有重大落地转化与产业化前景,可创造重大经济社会效益,通过协同孵化载体顺利实现产业化。

四、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采取“揭榜挂帅”方式建设,建设有基础、有目标,绩效可量化、可实现。

2.项目须依托已有、已成熟高水平重要创新成果,如:专利、软著、品种权等。

3.项目强化产研融合,需有企业协同推动成果进一步创新,

2023-2024年度内实现成果省内产业化落地。

4.项目强化层级递进、争先晋位,培育延续孵化循序产业,2022年度已获批的“培育项目”可升级申报此次“孵化项目”,除此类情况外2022年度已获批项目的负责人不可再进行本轮项目申报。

5.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强化保障措施强硬得力可持续,创新成果创造产出可持续,团队培养梯级建设可持续,产业发展经济效益可持续。

五、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项目征集工作,充分研判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征集项目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17:00。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ptynefu@163.com邮箱,纸质材料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行政楼631室)。

联系人:潘拓野

联系电话:0451-82191057、18945108023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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