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管理员 2023-01-10 21:08 浏览次数:

各单位负责人、科研秘书、项目申请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我校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预计1月中旬在官方网站公布,请申请人届时登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nsfc.gov.cn/首页,在“项目指南”栏目中查看详细内容。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及资助政策将有新的调整,请务必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内容,关注新政策。科研院也将在项目指南发布后,再行发布《我校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须知》请中央高校项目负责人及欲申请2023年度中央高校项目申请人(生命科学及理工类项目)务必积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学校已将“项目执行期间获得或申请过一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列为中央高校项目(生命科学类及理工类项目)结题时必须满足的条件之一。

一、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及有关规定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填写申请书,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各类型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若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须获得科研院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后登陆ISIS系统网上申报,请各单位将本单位未申请过ISIS系统用户名情况(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职称、日常使用的电子邮箱地址及手机号码)汇总后于20231月15日前发送至85325798@qq.com,邮件名称须为“2023国基用户名申请--**学院”的格式(所获得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系统用户名及密码将以邮件形式发送到申请者提供的电子邮箱中;网络邮箱不建议使用如:sina、yahoo;调入到我校工作的项目申请人,在原单位已有国家基金项目管理系统账号的无需添加账号,只需本人登陆系统在“个人信息维护”将所在单位更新为东北林业大学即可)。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3、因系统简历功能更新,请于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维护个人信息。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4、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

5、2023年,对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2023年,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具体政策变化请参照《指南》限项申请规定。

7、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8、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项目申请接收

1、 202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4、提交材料要求:

(1)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请各位申请人注意,由于学校在ISIS系统设置了我校接收申请书的截止时间,请务必在2023年2月23日11:00前上传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逾期将无法在ISIS系统提交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学校对未按时在线提交申请书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

2)请各位科研秘书老师于2023年2月23日17:00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2023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式一份送至综合办公楼611室。

5、由于在线提交后修改时须学校退回,请申请人在学校规定日期前不要草率提交申请书。提交后需修改的申请人,请向85325798@qq.com发送邮件名称为“申请退回-2023国基**学院--***(姓名)”的退回申请邮件。

6、请申请人在《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发布后,仔细研读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国家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另请各位认真阅读本通知附件2——申请项目未通过国家基金委初审(形式审查)的主要原因分析,务必引起注意。



人:戴放

联系电话: 82191085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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