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东北林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管理员 2022-10-20 09:15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东北林业大学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根据《东北林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东林校科〔2022〕11号)的相关规定,我校现开始组织申报东北林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专项——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课题。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内容,认真组织,择优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研究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好服务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力求开创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新局面、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坚持以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智力支持。

二、选题方向

聚焦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及优势研究领域方向,申请人可自行设计具体选题。研究方向要坚持理论研究与现实问题研究相统一,大力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形成以问题为中心的研究机制,增强理论研究的针对性、实效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推动项目研究工作取得新成果。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无在研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中央高校项目);

2、申请人有在研的中央高校项目,但2022年底前能够保证完成在研项目结题且后续无拨款;

3、申请人有在研的中央高校B类项目,但2023年底前能够保证完成结题。

四、资助额度

经科技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资助课题并予以公示后,每个课题资助经费3-5万元。

五、研究周期及考核指标

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

项目结题须完成以下考核指标的其中一项:

1、以本专项课题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并获立项的专项课题可直接结项,并在已拨经费基础上再按1:1比例追加相应经费;

2、以本专项课题为基础,申报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并获立项的专项课题可直接结项;

3、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等国家级报刊发表一篇以上理论文章;

4、最终成果形式以论文结项的,要求至少发表1篇CSSCI或2篇中文核心(北大);

5、研究成果被《智库专报》选用刊发并被省委主要领导批示。

具体考核指标以计划任务书中明确的任务指标为准。

六、报送时间

1、请各依托单位(院、室、中心)严格按照通知申报条件检查本单位所有申报项目,对于提交到学校后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学校将按照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2、各依托单位(院、室、中心)需提交材料包括:

(1)各单位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一份。

(2)申请书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五份。

上述材料请于11月18日11:00前报送至行政楼611室。

人:许佳

联系电话:82190588

电子邮箱:xujia_nefu@qq.com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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