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东北林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管理员 2022-09-05 08:31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东林校科[2022]1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东北林业大学2022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组织实施计划》(见附件1),我校现开始组织申报2022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请各单位按照《东北林业大学2022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组织实施计划》及本通知内容,认真组织,择优申报。其他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C类项目——预研及培育项目计划。

D类项目——学校自主科研项目计划。

本年度C类项目设置人才、科技平台持续支持专项。D类项目设置科学前沿研究项目、乡村振兴专题研究项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重大专项和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专项(原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主题研究项目)。

二、不予受理申报项目范围

1、不予受理与已立项的国家科技计划、国家自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省部级科技计划及自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等选题重复,或与企事业单位已有成果、已公布有重大进展的科研项目重复的研究项目申请;

2、不予受理与国际上已做过的工作重复的研究项目(能够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除外)申请;

3、不予受理不符合年龄要求的申报人的项目申请;

4、不予受理未完成结题验收手续的在研项目负责人的申请。

三、受理的时间及要求

1、请各依托单位根据各类别项目申报条件检查本单位所有申报项目,对于提交到学校后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学校将直接按照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2、根据申报条件的要求,在各类申请书后附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3、各依托单位(院、室、中心)向科研院提交材料包括:

(1)各单位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一份。

(2)申请书(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五份。

(3)科学前沿研究项目选题征集表(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一份。

上述材料请于2022年9月16日11:00前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611室。



联系人:戴放   刘小羽 

联系电话:82191085  82190736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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