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推荐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专家的通知
管理员 2022-08-30 15:31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纪律若干规定》及相关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社科专家在社科评奖中的优势和作用,结合省社科评奖工作实际需要,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现开展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专家遴选推荐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1.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鉴别力,没有行政纪律处分记录;

2.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作风以及严谨求实、崇尚真理 的科学精神,业务成就突出,学术影响力较大;

3.研究方向属哲学社会科学范畴,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成果(含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动态;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并在5年内主持(含完成)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项目或作为第一作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

5.身体健康,活跃在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研究一线,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57年9月1日后出生),熟悉基本的电脑操作技术,能够顺利完成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任务。

二、推荐学科范围

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20年更新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评审专家库(属哲学社会科学范畴)涵盖9个学科门类:

哲学(含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美学、宗教学、科学技术哲学);

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法学(含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公安学);

教育学(含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

文学(含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

历史学(含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

管理学(含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

艺术学(含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戏剧与影视学、美术 学、设计学);

交叉学科(含国家安全学)。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专家须按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专家推荐表》,研究方向要尽可能写细写实,并附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要求头像清晰,像素约400*500)。

2.请各学院于9月8日前将《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评审专家人员汇总表》、《遴选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专家申报表》电子版邮箱(微信)统一发送科研院,文件标题为“省社科成果奖评审专家推荐表+单位”。

3.本次专家推荐范围包括已入库专家。

联系人:范金凤

联系电话:0451-82191659

电子邮箱:kjc@nef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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