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中国林学会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梁希科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林会普字〔2022〕33号)要求,第十一届梁希科普奖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梁希科普奖主要奖励在林业和草原科普创作、活动组织、理论研究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科普作品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行;科普活动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已获得国际或国家级科普奖励的作品、活动和人物不再申报本奖项。
二、奖项设置与要求
第十一届梁希科普奖分为科普作品、科普活动和科普人物三个类别,具体参评标准如下。
(一)科普作品。奖励相关单位或个人在林草科普事业中创作出的优秀科普作品(含科普图书、科普报告、影视作品、网络科普等)。科普作品要求版权明晰,概念准确,具有较高的科学性、思想性、通俗性、趣味性和创新性,并取得显著的社会影响。
(二)科普活动。奖励相关单位举办的以参与、体验、互动为手段,以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为目标,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富有特色,具有较强示范作用和明显社会影响力的优秀林草科普活动。
(三)科普人物。奖励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热心林草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支持、参与林草科普工作,在林草科普作品创作、科普活动组织、科普理论研究等方面具有突出贡献和影响的个人。
三、推荐与申报
申报科普作品类别,申报单位或个人须填写相应的《梁希科普奖申报表》。以单位名义申报的,须经有推荐资格单位的推荐方能申报;以个人名义申报的,可以直接向中国林学会申报。申报科普活动、科普人物类别,申报单位须填写相应的《梁希科普奖申报表》,并经有推荐资格单位的推荐方能申报。
具有梁希科普奖推荐资格的单位为:各省(区、市)林学会,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有关普通高等院校,各全国林草科普基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直属单位,其他相关单位。
鼓励各省(区、市)林学会等社会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科技创新成果科普成效和创新主体科普服务评价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开展第三方科普成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梁希科普奖评审会议的重要参考。
四、申报工作要求
(一)梁希科普奖获奖人员必须为中国林学会会员。非会员申报奖项的请在中国林学会官网申请注册为会员后方可申报。
(二)申报梁希科普奖的单位和个人,请登录林业科学传播公众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linyekepu.cn),在线填写提交相应的《梁希科普奖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1.纸质材料。1份《梁希科普奖申报表》签字盖章纸质文本。此外,申报科普作品类项目,须提交5份科普作品材料,视频材料请存U盘寄送。
2.电子材料。《梁希科普奖申报表》签字盖章PDF版发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
(三)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请于2022年8月2日前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
(四)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人
科研院:范金凤,联系电话:13101618856,地址:综合办公楼627。
(五)会员注册登记,网址http://www.csfmember.org/(中国林学会组联部)
联系人:戴文澜,电话:(010)62889113
(六)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人:骆腊梅,QQ号:2820288214
科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