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我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工作,保证我省自然保护区评审工作客观、公证、有序,充分发挥专家学者智库作用,决定在原省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基础上,建立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现需补充专家委员,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推荐相关专家,具体如下:
一、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执行国家各项法规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2. 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实事求是,工作负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3. 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自然保护区的考察、评审等工作;
4.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被取消有关专家资格的情形。
(二)专业方向:
自然生态、生物、自然遗迹、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程类。
1.自然生态专业包括:森林生态、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
2.生物专业包括:陆生野生动物、水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专业;
3.自然遗迹专业包括:地质遗迹、古生物遗迹专业;
4.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专业包括:自然保护区规划、设计、管理及与保护区建设管理密切相关的专业;
5.工程类专业包括:土木、地质、水利、交通、测绘工程。
(三)职称和工作经历:
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职称,熟悉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科研、技术和管理或相关业务工作;从事自然生态保护等相关业务领域工作五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针对有突出业绩的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和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
二、入库专家职责
承担全省自然保护区保护、建设和发展的技术支持和专家咨询服务,主要对自然保护区发展战略、总体发展规划方案、重大专题、重大项目等有关政策与重大问题提供专家咨询和建议。承担自然保护区相关重大课题科学研究、重大成果论证及我局部署的其他重大问题的专家咨询。参与各类自然保护区建立、晋级、调整、撤销、总体规划等评审工作。
三、推荐程序
(一)推荐与审核
采取单位推荐方式。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填写完整《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学院审核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经学校审核推荐至省林草局,最终由省林草局审核并对拟入库专家名单进行公示。
(二)决定与入库
公示结束后,省林草局发文补充专家库,专家库名单在省林草局门户网站公布。
四、其他事项
申请材料请于2022年6月23日11:00前报送至综合办公楼623室。需要纸质版(本人签名)+电子版。注:附件2中原专家库专家自动转入,无需重新申请!
联系人:宁礼佳 0451-82190726
附件: 1. 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2.原省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名单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