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徽标设计方案的通知
管理员 2022-05-24 16:50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的统一部署,为提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智慧教育门户,网址为www.smartedu.cn)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教育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现面向教育系统开展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徽标(LOGO)设计方案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2年5月23日至6月6日。

二、征集范围和数量

我校可遴选报送1件作品。

三、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寓意深刻。贴合“智慧教育”属性,凸显数字化特色,富含中华文化内涵,体现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理念。

2.构思新颖,简洁大方。整体设计辨识度高,构图简洁,兼具美感、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易于识别、记忆、理解和传播,契合平台内容。

3.设计方案必须包含徽标(LOGO)的名称、图稿和设计创意说明。徽标(LOGO)电子版须为JPG或PN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附150字左右创意文字说明。

4.作品必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不得抄袭其他已公开发表的作品或注册商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

四、提交方式

请各单位限推荐一个作品,于5月31日前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学校综合评价后遴选一个作品报送教育部。

通过访问教育部通用业务服务平台https://saas.moe.edu.cn/v2/site/index在线提交徽标(LOGO)设计方案。提交信息包括创作者信息(姓名、身份证件号、所在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设计图稿、设计创意说明等相关文件。如方案入选,创作者需向主办方提供矢量源文件。

五、评选方式和流程

评选分两轮,第一轮为专家评审,共评选出入围作品20件左右。第二轮为大众评审,相关链接将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结合两轮的结果,将形成拟定方案,报教育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选产生中标作品,应用于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及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等相关活动。

六、其他事项

1.设计方案一经提交,评选期间该方案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2.中标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以及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教育部所有,教育部有权对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徽标(LOGO)设计方案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3.评选结束后,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将向中标作品、入围作品创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人及电话:刘劲风 82191946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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