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林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以下简称中央高校项目),现组织开展中央高校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清理2012-2018年立项的中央高校项目中超期未结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
1、清理范围
2012-2017年立项的中央高校B-E类项目、2018年立项的中央高校B-D类项目。
2、验收方式
2012-2017年立项的中央高校B-C类项目、2018年立项的B类项目中超期未结的项目均由各学院组织结题;2012-2017年立项的D-E类项目、2018年立项的C-D类项目中超期未结的项目均由学校组织结题。(各类别项目中超期未结项目明细单独发送)。
3、相关要求
(1)学院组织结题的超期未结项目类别负责人需向学院提交结题报告(包括已产出成果尚未符合计划书约定要求的项目),依托学院组织专家根据项目实际成果产出情况进行评审,给予各项目结题或终止评定,并将评定结果统一反馈至科研院复核、备案(综合办公楼611室),如项目终止请在结题报告专家意见处填写终止原因及结论。
提交材料包括各单位《2012-2017年立项的中央高校B-C类项目、2018年立项的B类超期未结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结题报告电子版及纸质文件三份,纸质报告应为学院结题验收专家组、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的文件。该项工作完成截止时间2022年5月13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如因疫情原因可顺延,电子版材料请按时提交。
(2)学校组织结题的超期未结项目类别负责人需提交结题报告(包括已产出成果尚未符合计划书约定要求的项目),并由学院统一提交至科研院,由学校组织专家根据项目实际成果产出情况进行评审,给予各项目结题或终止评定。请各学院统一将《2012-2017年立项的D-E类项目,2018年立项的C-D类超期未结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结题报告电子版及纸质文件一式五份送至综合办公楼611室,截止时间2022年5月9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如因疫情原因可顺延,电子版材料请按时提交。
二、组织2019年度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1、结题验收范围
2019年立项的中央高校B-D类项目。
2、验收方式
2019年立项的中央高校B类项目均由各学院组织结题;2019年立项的中央高校C、D类项目均由学校组织结题。(各类别项目清单单独发送)。
3、相关要求
(1)学院组织结题的项目类别负责人需向学院提交结题报告(包括已产出成果尚未符合计划书约定要求的项目),依托学院组织专家根据项目实际成果产出情况进行评审,给予各项目结题或终止评定,并将评定结果统一反馈至科研院复核、备案(综合办公楼611室),如项目终止请在结题报告专家意见处填写终止原因及结论。
提交材料包括各单位《2019年立项的中央高校B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结题报告电子版及纸质文件三份,纸质报告应为学院结题验收专家组、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的文件。该项工作完成截止时间2022年5月13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如因疫情原因可顺延,电子版材料请按时提交。
(2)学校组织结题的项目类别负责人需提交结题报告(包括已产出成果尚未符合计划书约定要求的项目),并由学院统一提交至科研院,由学校组织专家根据项目实际成果产出情况进行评审,给予各项目结题或终止评定。请各学院统一将《2019年立项的C-D类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结题报告电子版及纸质文件一式五份送至综合办公楼611室,截止时间2022年5月9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如因疫情原因可顺延,电子版材料请按时提交。
项目结题清单中,如有已结题但学校未登记的项目负责人请将结题报告盖章页扫描后发送至邮箱:1837271524@qq.com。
科研院联系人:戴放 刘小羽
联系电话:82191085 82190736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