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管理员 2022-03-29 13:02 浏览次数:

各单位: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1.单位提名

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学校直接提名。

2.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 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 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辖的有关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 1 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 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 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 2022 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青年科学奖候选人应为在校青年教师,在国内高校连续工作3年以上,被提名当年未满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提名程序

(一)提名号发放

1.申报单位(人选)获取提名号和校验码的时间为4月15日-25日。

2.单位提名项目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由科学技术研究院申请后发放。

3.专家或组织提名项目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由责任提名专家或组织申请后发放。

请责任提名专家或组织于2022年4月15日前通过本人电子邮件或组织单位邮箱向教育部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3、4),电邮及附件标题为“专家(组织)提名申请表-奖种-提名专家姓名(或组织姓名)”。多名专家联合提名还需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教育部将于3个工作日后发送提名号和校验码。

(二)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单位获取提名号和校验码后登陆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按照《2022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1)要求,在线填写、提交,确保填写数据准确,内容详实。

三、材料报送

1.电子版提名书直接通过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期间科学技术研究院会适时关注申报项目的填报情况)。

2.纸质版提名书2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截止时间为5月25日。

四、其他要求

请申报单位(人选)于4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1份,简装)送到科学技术研究院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再进入系统填报。

联系 人:范金凤

联系电话:82191659 13101618856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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