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理2013-2017年度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专项研究项目未结题项目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22-03-24 09:5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校接到哈尔滨市科技局《关于清理2013-2017年度科技创新人才专项研究项目未结题项目的通知》。“通知”中要求截止目前还未办理结题的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专项研究项目需填写《哈尔滨市科技计划项目终止申请书》(附件1),对项目进行终止结题处理。项目主动终止后对后续不产生影响,未结题的项目如未按要求如期填报提交项目终止申请书,市科技局将把此类项目及负责人列入科研失信名单。

关于清理2013-2017年度科技创新人才专项研究项目未结题项目工作的几点说明如下:

1、目前未结题的项目,市科技局不再受理办理结题事宜,只需填写《哈尔滨市科技计划项目终止申请书》即可。科研院根据市科技局提供的未结题项目名单,结合市科技局信息系统及学校掌握的未结题情况,形成了《2013-2017年立项未结题项目清单》(附件2)。由于市科技局系统中验收结论不全、系统未及时更新、项目负责人未完成全部结题程序、结题后未提交至科研院登记备案等原因,导致部分已经结题项目也可能出现在《2013-2017年立项未结题项目清单》中,请符合此情况项目负责人提供加盖公章的结题材料页面扫描件电子版,于2022年3月28日11:00前发送至邮箱85325798@qq.com。能够提供加盖公章的结题材料页面电子扫描件的项目负责人无需填写《哈尔滨市科技计划项目终止申请书》。

2、确定办理项目终止的项目负责人请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剩余经费支出报销,使该项目账目清零。

3、账目清零后的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4月6-7日到财务处靳川老师处审核《哈尔滨市科技计划项目终止申请书》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部分,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财务编号,审核无误后财务负责人签字。

注:《哈尔滨市科技计划项目终止申请书》“自筹经费”栏无须填写;“资金来源”填写“财政拨款”。

4、《哈尔滨市科技计划项目终止申请书》所有内容填写完整并完成财务审核盖章后,于2022年4月8日16:00前将本人签字后的终止申请书一式一份由学院汇总并报送至综合办公楼611室。项目承担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由科研院统一加盖。


联系人:戴放

联系电话:82191085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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