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工业技术研究院关于征集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管理员 2022-01-26 11:1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黑龙江省工业技术研究院建成高质量成果转化平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发[2021]30号)要求和省工研院新一届理事会会议精神,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以新目标定位为导向,建设我省高质量成果转化平台,打造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面向理事单位征集各领域专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各项评价、咨询工作。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或技术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动态,熟悉科技计划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了解科技活动的特点与规律。

3.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科技评价和咨询各项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不受年龄限制。

5.没有科技信用不良记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条件

科技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熟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在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具有丰富的知识背景和工作经验。

2.熟悉所在领域的发展状况,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

4.国家或省科技奖励获得者。

5.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6.在国内或国际学术组织中担任高级职务,或参与国内外主要技术标准制修订。

经济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3.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机构以及创业服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

4.资本市场、银行信贷及保险等机构中,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5.从事金融方面法律事务,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法律工作者。

企业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科技型上市公司的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

2.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企业主营收入在2000万以上)的技术总监或技术骨干。

3.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行业协会(学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科技类社会组织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4.具有出色的资源整合能力,在市场对接、战略规划、项目管理方面有5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

二、征集方式

(一)请各单位推荐位专家,对照入库专家基本标准,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准确(详见附件1)。

(二)请于2月11日前,将专家信息登记表(附件1) 电子版以单位汇总形式发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宁礼佳

联系电话:82190726

电子邮箱:1101920704@qq.com


附件: 1.专家信息表

2.《黑龙江省工业技术研究院专家管理办法(试行)》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126


 东北林业大学    科学技术研究院    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邮编: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