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五届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22-01-25 14:5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表彰在我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激发创新创业创造热情,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打造大批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推进黑龙江省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智慧和力量,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决定开展第十五届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或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或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提名渠道和名额
  (一)单位提名

我校科协可提4名候选人。

(二)专家提名

1.提名规则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作为提名专家。每位提名专家可提名候选人1名,候选人须获得3名提名专家提名方为有效,其中本学科领域的提名专家应不少于2名。

2.责任与义务

(1)提名专家应承担提名、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提名专家签署提名意见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三、提名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提名渠道,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省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提名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候选人提名材料是省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提名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提名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提名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需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提名渠道统一组织,专家提名的应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组织,不得由候选人个人办理。

(六)候选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提名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七)候选人获奖后,提名渠道和所在单位应为获奖者搭建培养和用好人才的平台。获奖者应积极参加省科协组织的培训研修、座谈交流、科技服务等活动。

四、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1.《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名册》(附件1)电子版;

2.《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提名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一式8份,要求胶装成册;WORD和PDF扫描件电子版各1份,提名表中候选人须在“声明”栏中签名

3.有关附件材料纸质版一份,要求胶装成册,附件内容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五、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各单位2022年2月11日16:00前上报提名候选人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后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综合办公楼623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宁礼佳、刘劲风

联系电话:82190726、82191946

邮箱:1101920704@qq.com


附件:1. 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名册
  
    2. 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提名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1月25日


 东北林业大学    科学技术研究院    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邮编: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