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六届林草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22-01-22 12:31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林草青年科技奖条例》《林草青年科技奖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开展第十六届林草青年科技奖(原林业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

一、推荐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和获奖人数

学校可推荐2名林草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原林业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重复受奖。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和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注重将那些立足国内、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地区艰苦行业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推荐上来,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每位候选人须经三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三位专家除一位为本单位专家外,另外两位要求是与候选人不同单位的同行专家。

(四)各推荐单位组建评审组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推荐名额进行上报。

(五)候选人推荐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六)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七)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需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推荐单位统一组织,不得由候选人个人办理。

(八)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推荐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意见。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九)候选人获奖后,推荐单位和所在单位应为获奖者搭建培养和用好人才的平台。获奖者应积极参加中国林学会组织的座谈交流、科技服务等活动。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林草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1);

2. 候选人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含被引用次数证明材料);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4)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5)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6)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3.候选人事迹材料。由推荐单位如实撰写,对候选人政治思想、科学精神和学风方面的内容应有具体实例(1000字左右),并加盖推荐单位及所在单位公章;

4.《专家推荐意见表》(附件2);

5. 推荐单位的评审工作报告(包括:推荐程序、人数、评审情况等,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6.《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登记表》(附件3);

7.《第十六届林草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信息汇总表》(附件4);

8.《林草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附件5),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提供此表;

请于2022年2月1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经评审后确定推荐名额,再提交纸质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宁礼佳、刘劲风

联系电话:82190726、82191946

邮箱:1101920704@qq.com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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