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招标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21-11-18 09:4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省社科联拟从即日起开展2021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招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1.拟招标课题25项。

2.申报公开招标课题需从《2021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公开招标选题一览表》(附件)中进行选择,不得更改课题名称。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进行投标:

1.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熟悉国情、省情,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性问题和学术前沿性问题,有相关研究成果。

3.具备实施课题研究的精力和时间条件,确保课题完成时间和质量。如担任过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含专项课题)负责人,则课题需完成结题且验收结论为“良好”及以上。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每人只限投标 1 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同一人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

2.申报人可登录省社科联官网(http://www.hljskl.gov.cn),在首页点击左上侧“课题管理平台”,访问课题管理网络平台。课题申报单位管理员需在课题管理网络平台上创建或开启申报人帐号,方可在线参与申报。

3.课题管理网络平台在20211124日后开放,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123日,届时课题管理网络平台自动关闭。20211122-24日,课题管理网络平台可查阅选题基本信息(含选题说明、研究目标任务等)和课题申报书样式。

4.课题申报完成后,通过课题管理网络平台进行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均有明确的工作流程和时间要求,课题申报单位及申报人需关注网络平台相关提示,凡逾期未按要求完成者视为主动放弃申报。

5.课题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课题申报单位应及时、认真做好课题材料的审核工作。凡在投标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向其所在单位反馈情况,其获准的立项予以撤销,3年内不得参与省社科联组织的各类立项评奖活动。

四、其他事宜

1.本次招标课题的结题时间有明确要求,立项后未经需求单位同意不予延期。

2.立项评审时在同等条件下对以下情况给予优先考虑:

1)课题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熟悉课题研究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或决策咨询经历。

2)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有国内或省内知名专家学者参与,具有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等特点,能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展研究工作。

3)课题申报单位能够对课题研究给予积极的支持,开展课题实地调研工作具有相对便利的条件。

4)课题申报人担任过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负责人且课题验收结论为“优秀”。

3.课题管理有关具体事宜参见《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登录省社科联官网查询并下载。

4.请各单位对课题申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实施工作的意见》(见官网)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

联系人:许佳

联系电话:82190588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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