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度黑龙江省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严格遵照《黑龙江省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实施细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突出评奖的导向性、专业性和权威性,推动学科发展、人才建设和学术繁荣。
二、学科范围
本年度计划开展外语、文学、历史、社会学/心理学共4个学科评奖,参评条件详见各学科实施细则。
(一)外语学科:英语专业和英语翻译、商务英语和大学英语、俄语及其他小语种。
参评成果年限: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二)文学学科: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
参评年限: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三)历史学科:考古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历史教学研究与实践。
参评年限: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四)社会学/心理学学科:社会学(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民俗学);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参评年限: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三、成果申报
(一)个人申报。申报者于11月3日 - 15日通过“2021年度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科优秀科研成果奖管理系统”(http://www.hljskl.gov.cn/pingjiang)自行注册账户 ,在线填报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完成平台申报后,需携申报材料原件至科研院(综合办公楼617)进行审核,并在线通过审核。
(三)线上申报截止时间11月14日17:00前。
联 系 人:范金凤
联系电话:0451-82191659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