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发布,通知链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81888.htm,请各单位广为宣传,确保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充分了解国家基金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相关政策。现针对《通知》内容对各单位提出以下要求:
一、为鼓励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合理合规使用项目资金,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对2021年度结题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资助期满时的资金结余比例不再作要求。科研人员应当按照科研活动需要,合理安排经费支出。科研院会适时将2021年度结题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结余资金额度发送至各单位,各单位应当动态监管资金使用并实时预警提醒,通过提醒督促科研人员按规定用好科研经费,既要避免突击花钱,也要避免结余过多。
二、对2018年及以后年度结题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按规定留给依托单位使用的结余资金,不再执行两年收回政策。学校将出台相关文件,按照《通知》要求规范结余资金使用。
联 系 人:戴放
联系电话:82191085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