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培训班的通知
管理员 2021-09-17 08:39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推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贯彻实施,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与科教和文化司将于2021年9月18日举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培训班。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若干意见》起草背景及过程。

(二)《若干意见》主要内容及政策考虑。

(三)落实《若干意见》的有关工作要求。

二、培训对象及要求

(一)培训对象:学校计财处、科研院及审计处相关管理人员;各学院分管科研领导(或科研秘书)1人参会。

(二)会后要求:各单位参加培训人员需认真学习并记录培训精神及工作要求,会后需要针对本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各类科研项目(含课题、子课题)负责人,科研财务助理,参与相关项目评审、验收的专家等,传达此次培训精神。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2021年9月18日上午9:00-11:00。

培训地点:综合办公楼11楼会议室。

培训方式:集中在线观看。

四、参会注意事项

所有参会人员请于8:50之前入场。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请参会人员佩戴口罩,间隔就坐,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计划财务处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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