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专家:
按照黑龙江省科技厅《关于征集和更新黑龙江省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要求,我校现公开征集各领域专家,同时对原有专家库专家信息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各项评价、咨询工作。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或技术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动态,熟悉科技计划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了解科技活动的特点与规律;
3.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科技评价和咨询各项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不受年龄限制。
5.没有科技信用不良记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条件
科技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熟悉所在领域的发展状况,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
3.国家或省科技奖励获得者。
4.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5.在国内或国际学术组织中担任高级职务,或参与国内外主要技术标准制修订。
经济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高等学校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二、征集方式
1.专家征集工作采取“单位推荐、网络申报、常年受理、定期集中审核、动态入库管理”的方式开展。
2.新申请入库专家(非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用户),需登录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http://111.41.51.120:8180/pmshlj/default.html)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和科技咨询专家库系统的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详细填报个人承担的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情况以及获得的学术荣誉,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有效。
3.已是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用户,如果符合专家入库条件,可以使用已有账号登陆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在“用户信息”中将身份修改为“普通用户、专家入库”后进行专家信息录入和完善。
4.已入库专家信息更新与专家征集工作同步开展。已入库专家(科研秘书提供)登录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按照要求和科技咨询专家库系统的提示认真核实并完善专家本人信息。
5.专家如忘记密码,可拨打技术咨询电话进行初始化设置。
6.科技专家库常年开放,科研院将对照入库专家基本标准,定期集中审核(本次集中审核时间9月13-14日),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专家将被移出专家库。
7.科技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今后我省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咨询和项目评审评估等各类专家将从专家库中抽选。请各单位和专家保证填报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咨询专家资格,并将记入个人科研信用档案。
联 系 人:范金凤
联 系 电 话:0451-82191659
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51341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