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材料公示 管理员 2021-08-26 09:41 浏览次数:次 我校依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生命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21)16号文件要求,现将“森林植物生态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东北盐碱植被恢复与重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材料在行政楼617室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8月26日至30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到现场查阅评估材料,对评估材料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不接受匿名举报。 联系电话:82190718、82190348 2021年8月26日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