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管理员 2012-03-01 00:0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哈科发[2012]2号)、《关于评选第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218号)和《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附件1)文件要求,我校现开始组织第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本届拟评出15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本届拟评出5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111231日前(含12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且稳定,技术或设计水平高,已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专利权属关系清楚,无法律纠纷,且所有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4、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二)推荐程序

1、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择优推荐。

2、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只推荐本专业领域内的发明专利项目参评(每人至多推荐2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项目),经两位院士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后,直接报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

(三)申报材料

包括: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推荐函或院士推荐意见;书面申报书一式两份(含一份原件,附件2或附件3,以及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应装订成册);申报书及项目彩色照片的电子版;有关专利产品的实物或模型、图片或照片等。

(四)其他要求

1、一项专利填报一个项目。

2、重点推荐已解决本行业、本领域重要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通过加强专利运用和保护有效扩大市场份额的项目,获国外专利授权的项目。

3、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项目申报材料中必须附有由专业服务机构出具的专利检索报告,否则不能参评。

4、外观设计专利项目,重点申报家电、数码通讯产品及配件、交通工具、电工照明及家居用品、时尚休闲类产品、机械及工具类产品等领域(具体见附件4)的项目。

三、报送时间及地点

报送时间:20123811:00前。

报送地点:科学技术研究院知识产权与成果办公室(综合办公楼925室)。

 

联 系 人:王文波     马玲

联系电话:82191659   82190348

电子邮箱:nefuwwb@nef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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