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室、中心: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等四项基金项目的通知》,我校现开始组织申报2012年度省杰出青年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省青年基金和省留学归国人员基金项目,除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通过电子信箱申报外(学校负责统一电邮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省青年基金和省留学归国人员基金项目的申报均采取网上填报和提交。我校对省基金重点项目、省青年基金实行限项申报(详见本通知省基金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条件),其它类别自由申报,因省科技厅对各类项目均实行限项申报,我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进行各类项目推荐。同一申请人仅能获得一种项目类别的推荐。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择优申报。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注册和填报
1、注册流程
首先登陆黑龙江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36.219/zrjj/),点击“省自然科学基金”图标进入注册页面(请先认真阅读用户操作指南与帮助),然后在“用户组”中选择“项目申请人”,点击注册,按要求填写注册内容(带有“?”的图标,点击后选择相关内容),完成注册,返回登陆。
2、填报流程
登陆系统,点击“新增项目”,依次填写基本信息(在项目类别中选择面上项目或重点项目)、项目组成员、项目摘要、经费预算等,并随时保存,当浏览完“申请书附表下载要求”后,再点击“下载申请书附表”下载,认真填写并上传,认真检查项目内容无误后,请按“检查提交”。提交后选择“项目列表”,在“操作”中点击“打印”。请各单位在项目受理期限内在网上申报的同时,撰写“申请书”中的学术委员会意见及组织项目组人员签字。具体流程以《黑龙江省基金申报系统》为准。技术专线咨询:省计算中心,刘禹、曹金全;联系电话:82265088。
二、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条件
1、申请者年龄申请当年的1月1日未满45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高校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科研院所申请者应具有硕士学位及副高职或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企业申请者应具有本科学历和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培养资助的对象为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工作、业绩突出、成果显著。
2、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采取单位限额申报,我校限推荐人选不超过2名,请申请者填写《黑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见附件1(与往年申报流程不同,请注意。),
三、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一)重点项目申报条件(校内限项申报)
1、重点项目应围绕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瞄准国际、国内科学前沿的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或是对黑龙江省未来高科技产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和带动性作用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2、创新性强,为省内科学与经济发展提供支撑,经过科学研究可能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并能申请发明专利,在同领域内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或未来能够形成黑龙江省经济新增长点。
3、优先支持以省级以上研发平台(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中心)为依托,校企、院企合作,利用国外科技资源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项目,申请时应提交合作协议或合同。
4、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申请当年的1月1日未满55周岁(往年为57周岁)。
5、限项要求:根据2011年各单位立项情况,每个单位限报1项。
(二)面上项目申报条件
1、具有重要科学意义或重要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尤其是结合黑龙江省区域条件、特点及有较强实力领域的研究工作。
2、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可获得新的科学发现或取得重要进展。
3、申请者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对申请者及项目进行推荐。申请者年龄在申请当年的1月1日未满55周岁(往年为57周岁)。
四、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条件(校内限项申报)
1、申请者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对申请者及项目进行推荐。高校申请者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企业、科研院所申报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申请者年龄在申请当年的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女性未满38周岁。
2、申请者应具有开展科研工作的经历和业绩(参与过省级及省行业科研或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过论文、出版过论著、获得过专利),申请项目应具有创新性,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
3、限项要求:根据2011年各单位立项情况,每个单位限项指标为:材料4项、林学、动资、理学、文法各3项;其它单位各2项;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限项指标报送。
五、留学归国及海外学者合作基金项目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具备在国外留学或访问1年以上,归国时间不超过3年,并提供出国证明原件。年龄在申请当年的1月1日未满45周岁,高校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申请者是中级职称的必须由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2、申报的项目应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前瞻性,并与国外学习、研究内容相关。
六、科技查新
凡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必须进行科技检索查新。将查新报告1份随申报材料一同报送。
七、其他要求:
1、申请者只能申请一项省基金项目(指申请的各类基金项目,以下同),正在承担省科技攻关项目和省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项目;承担过省基金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再申报省基金(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除外)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留学归国人员基金只能承担过一次;各单位申请的边缘学科项目不得超过总项目数的10%,重点项目和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不受理边缘学科项目。
2、申请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研究经费申请最高额度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不超过20万元、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不超过20万元、面上项目不超过5万元,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超过5万元,留学归国人员基金项目不超过6万元。申请项目承担单位应按1: 1(省基金:申请单位=1:1)资金比例匹配,没有匹配条件的单位不予资助。
3、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研究领域范围要符合“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详见附件2),突出优势和重点,不属指南范围的项目,原则不予支持。
4、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者在省基金评审中优先支持。
八、受理时间及要求
请将申报材料于2012年3月19日上午11:00前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技处,逾期申报,恕不受理。同时,网上未在受理期限内提交,均按自动放弃申报处理。我校将组织同行专家进行校内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我校申报人员,进行推荐。其中《黑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式5份(含电子版);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后附查新报告)、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省青年和留学归国人员基金项目“申请书”(各申请书后附职称证和学位证复印件)一式2份、“附表”一式5份,留学归国基金申报人需要提供留学出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本次申报通知、申报指南等相关材料可到省科技厅或基金申报系统下载浏览(网址:http://nsf.hljkj.cn/zrjj/ 或http://www.hljkjt.gov.cn/wsbs//)。
联 系 人:金辛、 张斌
联系电话:82191085、82190716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