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管理员 2012-03-05 00:0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校现开始组织2012年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产业政策和我市高新技术领域发展方向;

(二)属于下列科技成果之一:

1、在哈市行政区域内转化、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

2、在哈中省直市属单位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开发,通过省级以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授权机构主持(组织)验收、鉴定的科技成果;

3、具有省级以上认定的行业证书(新药、医疗器械、品种审定、专利等)、重点新产品证书,并在市级以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科技成果;

4、鉴定或验收一年以上,并有采纳应用证明的软科学成果;

5、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一年以上,并有被引用或收录证明的理论研究科技成果。

(三)科技成果完成时间应在200911-2012331日期间。

二、申报方法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奖励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分为网上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两部分,具体申报方法如下:
(一)网上申报材料
申报个人登录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网站(www.hrbsti.com),进入“哈尔滨市科技信息管理系统”在线完成。具体申报及填写要求如下:
1、申报人注册,我校的组织机构代码为42400625-4
2、根据填报要求在线填报《推荐书》。
3、上传申报项目相关附件材料:
1)研制报告的电子文档;
2)省级以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授权机构主持(组织)验收、鉴定科技成果的验收证书(鉴定证书)的原件扫描文件,或申报项目所取得的具有省级以上认定的行业证书、重点新产品证书、专利证书原件扫描文件(同时上传科技成果登记表);
3)检测报告或用户意见的原件扫描文件。以论文、专著(适用于软科学及医学科技成果)为申报项目的,需上传发表论文刊物的封皮、目录和正文,或上传正式出版著作的封皮、目录和版权页等原件扫描文件作为附件。
4、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按成果第一完成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申报。
(二)纸质申报材料
1、通过市科技局项目管理中心网上审核后,申报人运用《哈尔滨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功能,打印《推荐书》一式2份。
2、相关附件材料(A4纸不超过20页)。
1)研制报告;
2)省级以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授权机构主持(组织)验收、鉴定科技成果的验收证书(鉴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申报项目所取得的具有省级以上认定的行业证书、重点新产品证书、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用户意见(原件加盖公章,最多3个不同的用户);
5)直、间接经济效益的填写时间为20092011三年的数据(详见填写说明);
6)间接经济效益证明(加盖应用研究单位公章、法人章和财务专用章,最多3个附件);
7)论文、专著(适用于软科学及医学科技成果),最多附5篇论文、专著。在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附刊物封皮、目录和正文的复印件;正式出版的著作,附封皮、目录和版权页的复印件。
3、所有申报材料装订顺序,按声明函、推荐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合订成册(A4开本直接竖装,不另加封面,不用塑料封皮)一式2份,并携带相关附件材料的原件,报市科技局科技项目管理中心审核。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项目申报的相关原件返还。
三、申报截止时间及材料报送地点
截止时间: 20123271100前。
报送地点:科学技术研究院知识产权与成果办公室(综合办公楼925室)。
联 系 人:王文波     马玲
联系电话:82191659   82190348
电子邮箱:nefuwwb@nef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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