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2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12-05-30 00:0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2012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2]143号)和《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办法》等文件精神,我校现开始组织2012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属于国家和教育部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重点领域或国际重大科技前沿热点问题。

2、创新团队一般应以国家实验室或近五年内经过国家评估且结果为优良的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及业绩优秀的国家或教育部工程化基地和国家重点学科为依托,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具备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条件,团队带头人及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资助的研究工作。

3、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一般应为在本校科研教学第一线全职工作的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重大项目主持人或首席科学家等中青年专家。

4、推荐的创新团队带头人是两院院士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其他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担任高校校级领导职务的专家一般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5、创新团队的学术水平在高等学校同行中应具有明显优势,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6、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10人以上),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技问题,以及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

二、申报名额

实行限额推荐制度,教育部分配给我校1个申报名额。

三、申报领域

创新团队按照如下11个领域归口申报:数理(力学)、化学化工、农业、能源与环境、信息、人口健康I(生物与基础)、人口健康II(临床与药学)、资源、材料、先进制造、管理。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创新团队须按照《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请书》(附件2)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包含附件在内不超过80个页码。

2、申报纸质材料一式18份,其中原件一份(附电子版),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78,报送地点综合办公室楼923室。

人:范金凤

联系电话:82190719

E - mailkjc@nef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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